联络员
联络员工作制度
一、建立学会各单位联络员工作制度,会员人数多的单位须有两名联络员,便于开展工作;
二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会议。
联络员工作职责
1.负责向会员传达学会决议和有关工作计划,及时向学会反映会员意见与建议;
2.定期向会员收缴会费,掌握会员流动情况,并向学会上报会员变动情况;
3.协助学会做好会员组织及发展工作;
4.协助学会做好学术交流、科普等活动,并上报本单位开展学术交流、科普等活动的计划、照片、总结等;
5.做好信息的收集及报送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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