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、资金、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,防止损失,杜绝浪费,良好运用,提高效益。
十三、
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。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,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,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、转账套现。
十四、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,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。
十五、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,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,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,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。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。
十六、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,不准多笔汇总高收,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。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,未达收支,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。
十七、学会的各项收入,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,各项收入均须交财务部门入账,不得坐支。
十八、社会团体支出包括“业务支出”、“管理支出”、“其他支出”和“补助支出”四大类。
业务支出是指:咨询活动费、培训活动费、科技活动费、编辑出版费、会议活动费、业务税金及附加费等。
管理支出是指:工资、聘用费、办公费、差旅费、接待费、租赁费等
其他支出是指:利息支出、汇兑损失、坏账损失、违约金支出、其他税金及附加费等。
补助支出是指:拨付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各种补助款项。
十九、各项支出按学会规定的范围执行。要严格 实行分级审批手续。